鉴于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,根据舞钢市疫情指挥部《关于连续三天在全市开展高质量全员核酸检测的通告》要求,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实施临时交通管制措施。具体如下:
一、在 2022 年 10 月 20日 10 时至 23 日 10 时,全市所有国道、省道、县道、乡村道路含城区道路,除车身喷涂统一标识的执法和通讯、供电、供水、燃气、市政、急救医疗、军车、警车、消防车、新闻采访车等应急服务保障类车辆,以及救援、清障等专项作业车辆和疫情防控工作用车外,其他的机动车(含电动车、摩托车)禁止上路行驶。
二、自10月20日15时起,对违反本公告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的,公安交警部门将通过路面查处、电子监控抓拍等措施予以处罚。
本通告自2022年10月20日10时起施行,解除时间另行通告。
舞钢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
2022年10月20日